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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作者:轶名 时间:2008-6-16 阅读: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28日

2、照片审核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28日

     (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07年度曾报考者免审)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30日(07年度曾报考者免审)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4、网上缴费时间: 2008年5月15日至6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8年10月24日起(考前15天)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1月8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11月9日 (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一天考完

外经贸外语口语(英、俄、日、法)

6、成绩公布时间:2009年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2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7、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09年2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单位名称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缴费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61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472号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龙岩市和平路62号
 0597-2330629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0593-2077115
 


 

三、报名要求

1、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指07年曾报考者免审)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5月29日至30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除07年曾报考者外,其余人员均为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5月29日至3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除07年曾报考者外,其余人员均为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5月29日至3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收费

1、老考生(指07年曾报考者免审)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首次报考人员(除07年曾报考者外,其余人员均为首次报考人员)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按每科收45元标准收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笔试科目报名费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口试科目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生请于考前一个月到所属报名点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科目

1、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含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和外销员从业资格)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具体为《国际商务

理论与实务》和《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3、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含2个笔试科目和1个口试科目)。具体为《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和《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三)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

八、免试条件

1、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外经贸外语》科目,只需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今年改为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3、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今年改为,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英、俄、日、法)试卷设置不变,仍直接在试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各科笔试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4、外销员《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十、其它事项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十一、考试用书

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原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出版,考生可向各报名点征订,具体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

十二、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委托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负责,联系电话:0591—28309639,传真:0591—87843115,联系人:林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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